为规范我市政务云服务管理,提升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与安全运行水平,根据《鄂州市政务云资源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务云服务提供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遴选旨在确定具备合格资质与服务能力的政务云服务提供方,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安全、可靠、高效的政务云平台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云计算、云存储、云网络、云安全等基础资源服务及相关的平台支撑与运维保障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并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法人资格
1.申请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若申请单位为子公司,需提供其控股母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信用与合规记录
1.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两年年内(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申请单位在近两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
(三)基础保障能力
1.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申请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以审计报告为准)。
2.经营场所:在鄂州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固定、合法的常驻服务机构或分公司,具备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团队稳定性: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人员(需列出名单及岗位)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保持稳定,更换率不超过20%(需提供承诺函及近半年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安全合规能力
1.等保备案:申请单位提供建设的等同于政务云服务的平台(或主要节点)须已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2.0)备案与测评,并提供备案证明及最近一次测评报告复印件。
2.密码应用:云平台密码应用方案及产品需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相关规定,承诺在服务期内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3.管理制度:提供已建立并运行的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清单及核心章节复印件。
(五)运维保障能力
1.服务承诺:承诺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受理与技术支持热线,并提供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团队组织架构与排班表。
2.应急响应:承诺在鄂州市内常驻具备故障定位与处置能力的工程师,并提供针对不同级别故障的详细应急响应与恢复时间目标承诺。
3.安全记录:提供近两年内未因自身原因导致所运营云平台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的书面声明。
(六)持续发展能力
1.技术演进路线: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未来三年政务云平台技术演进与扩容方案,明确技术路线与投资计划。
2.本地生态与合作:承诺在鄂州市设立或扩大研发或技术支撑团队,并提出引入其生态合作伙伴、共同服务本地政务信息化的具体计划。
3.承诺服务期内满足政务云资源动态调整需求,并提供资源弹性扩展的技术与商务实施方案。
三、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在市数据局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征集期为10个工作日。
2.提交申请:申请单位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3.资格审查:由市数据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将评审产生的候选名单在市数据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书(格式自拟,需包含服务方案、实施方案、运维保障方案核心内容)。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符合“申报条件”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财务报告、信用报告、安全资质证书、相关案例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等)。
4.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廉洁承诺书。
5.其他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五、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20日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7:00(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时间:材料截止后按程序进行
结果公示时间:评审结束后按程序进行
六、联系方式
遴选组织单位:鄂州市数据局
联 系 人:吴丹
联系电话:18971999209
材料提交地址:鄂州市市民中心5楼517办公室
电子邮箱:165532272@qq.com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遴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自理。
3.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鄂州市数据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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