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1-04-15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加快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是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进一步落实全会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中心, 逐步优化数据交易场所自身运营模式、完善相关核心机制运行需求、健全交易场所治理机制,用市场化机制保障数据确权、交易、保护、利用的制度化和高效化,不断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和活力。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明确数据资源权属 

  1、明确数据权属关系。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明确可交易数据的范畴,确保数据产权清晰、交易合法合规。特别是赋予数据市场主体明确的权利义务,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加工数据、经营数据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编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推动数据权体认定。相关运营经验的市场主体对数据的有效控制,是推动数据要素边际成本递减,进而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最大化的关键。要明确数据所有权归数据生产者、数据使用权(经营权)归数据经营者的权利关系,有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赋予数据经营主体数据处置权。遵循边际贡献原则合理确定数据处置权,数据要素市场化离不开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需要持续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方面的投入,赋予数据经营主体数据处置权,适当向其倾斜收益分配,提高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规范数据资源交易 

  1、推动数据可交易化。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规则、交易平台和监管制度,确保数据交易规范、公开、透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实现数据从虚拟形态的资源管理向价值形态的资产管理转化。推动数据资产资本化,通过市场化经营实现数据的增值。推动数据资本可交易化,经过市场交易实现数据价值升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制定差异化定价机制。数据定价是数据交易的前提,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和集成数据,数据性质不同,定价规则也应不同。对于原始数据,因为数据的密度和质量差异性较大,应根据数据要素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预期,采用动态的综合定价法。对于集成数据,因为存在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数据的价值较之原始数据实现倍增,采用成本定价法更为合理,以差异化定价机制实现对市场经营主体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有效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1、推动数据分类分级和合规收集使用。数据要素市场化仍需要根据行业类别、数据类型、数据规模和主要用途等,合理确定数据敏感程度和划分数据安全级别,有效做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加强涉及公民个体和市场主体的数据保护与合规使用,坚持非必要不收集隐私数据、非必要不使用隐私数据的原则,努力打消数据生产者、所有者的顾虑。(牵头单位:市保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保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推动数据开放利用 

  1、提高数据资源开放质量。一是构建政府数据开放质量保障标准,建立市场主体对政务数据、社会公益性公共数据开放情况的反馈机制。二是加快完善政企数据资源共享合作制度,重点推进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公众之间数据开放共享、利益分享制度建设,引导各方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合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加强数据资源有效利用。积极构建不同行业、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提升各行业数据资源的价值,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有效降低数据存储和传输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创新数据要素金融支持。一是鼓励银行规范开展数据质押,建立数据质押风险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质押客户的消费和投资偏好、社群影响力等,进而合理确定风险利率;建立数据交叉验证机制,通过收集外部数据验证质押数据的真实性,实现对贷款主体的风险评估。二是开展数据资产证券化,率先推动权属无疑义、安全有保障、预期有收益的数据资产直接参与股权融资,让“数据作为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红利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建设数据交易中心。依托我市大数据中心,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制订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数据需求清单,推动数据共享到交易的试行。(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完善数据监督管理 

  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数据资源使用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数据要素市场治理。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强化数据要素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运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各区、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任务分工。 

  2、试运行阶段。建立全市数据归集、共享、交换的服务平台后,推行五年试运行(2020年-2024年),试运行期间 

  实现区域内数据的无偿使用。 

  3、全面建成阶段。全市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提供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工作,重复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2、做好资金保障。统筹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相关经费,做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资金保障。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在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化发展和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方面发挥作用。 

  3、强化监督落实。强化对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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