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疫情封闭管理期间非新冠患者就诊的通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0-03-11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全市非新冠患者正常就诊,畅通非新冠患者医疗救治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就诊
  急危重症、肿瘤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
  综合医疗服务医院(自3月11日15:30正式开诊):市中医医院、鄂州二医院
  血液透析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鄂钢医院、鄂州二医院
  孕产妇和儿童救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优抚医院城东分院、凤凰医院
  结核患者救治医院:市三医院
  各类患者如有诊疗需求,可直接向社区(村)提出就医申请,经社区(村)或乡镇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社区(或乡镇)安排专车或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跨区就诊可由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安排就诊。如遇突发病症,可拨打120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调度车辆转运。
  二、市外就诊
  省级(或武汉市)首批救治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武汉市中医院等院本部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东区。
  患者所患急危重症超出我市救治能力的,由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重大疾病可由市妇幼保健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协调省级(或武汉市)指定的救治医院预留床位,社区(村)出具健康证明,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安排转运。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医疗救治与疾控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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